近来在论诗中发表了不少文章和跟帖,其中有两类,一类是推国韵的,或开宗明义,或暗渡陈仓;一类是将平仄分为六种,冠以1到6的阿拉伯数字,谓之以“诗词格律数字化”。观之则大有革当今格律之命,创千年平仄之新的味道,欲救吾等芸芸众生于水火,以免死路一条不知大厦将倾。余观之不得其解,用之未执其法,又见文中有“好像没有什么意见”云云,故而再作一文以示明本人观点,以为求教或商榷,以免失于危机感,有负谆谆教诲。
(一)关于”国韵”:
既是平水韵和新韵的交集,作为一种尝试未尝不可,只是前言中提倡初学者以之为基础,那就实在是难为初学者了。本来平水韵相对韵字就少,如此岂不更少?要用也该是高手去用才对。这般莫不是要吓退一些初学者?于格律诗词之推广何益?莫非有其它什么”益”?于初学者舍易求难,吾未见其明也!
(二)关于诗词格律“数字化”:
所言之格律“数字化”,无非提出将平仄分成六种,即阴阳上去轻入,以1至6的数字表示,谓之适应新潮流,以辅计算机之力。大谬!这样用数字表示根本不是什么数字化,也根本无助于计算机在诗词写作中的应用,潜在的意图倒是将平仄分为六种了,不知此举乃创新呢或是创”旧”!此举不仅无益却是有害!其道理本人已有过一篇小论谈过,在此不叙。
坛中诗词高手如云,学富五车者众,本不该由我妄言。然纵览多日,异议者鲜,莫非各位饱学之士均是一介谦谦君子,额马腹舟,不屑与而论之?或是也对赵氏鹿马之论三缄其口,以保得命在?再或深以为是,又恐马失前蹄,暂作壁上之观呢?更或彼此相熟,情面所碍,恐生龃龉?揣度良久,吾复未见其明矣!
既是论坛,当兴百家之言。然若觉是明显的谬误,也该旗帜鲜明,或善意提醒,或据理相辨,以期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才是。各位诗友当如是,个中诗词大家更当如是也!
今对执上述两类论点的某帖善意提醒文不对题了,便逢拉黑。故新起一帖,盖本坛不致相逐,只许一家之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