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诗词是需要押韵的,什么是押韵?押韵,是指诗词中某些句子的尾字,韵母相同。使用了同一韵母的字,称为韵尾或韵脚。不需要押韵的句子的尾字,俗称白脚。为什么要押韵?因为押韵可以使诗词朗诵、咏唱时,产生韵律感、节奏感。
通常所谓的撞韵?就是在不用韵的那句(白脚)(比如七绝的第三句子)尾字也用了与韵脚同韵母、声调相反的字。
受资料所限,我们无法知道撞韵的说法起源于何时何著。在王力的《诗词格律》中是没有“撞韵”一说的。那么究竟撞韵算不算一个问题(或者毛病)呢?
我认为,应该算。
诗词有了韵尾,可以增强韵律感,节奏感。白脚的穿插,是为了让韵尾暂时间歇,从而突出韵的存在。打个比方,假设韵脚的发音是山峰,那么白脚的发音就相当于山谷。因为山谷的深,才突出了山峰的高。假如没有山谷,那么山峰反而显得不怎么高了。山峰山谷的交替出现,才使画面更加丰富,更具美感。而撞韵的情况,就相当于山峰的旁边,没有山谷,而是又一个山峰(只不过因为声调的不同,这个山峰稍微矮了一点点),那么画面就会显得壅塞,失去变化,从而失去了美感。由此可见,撞韵的存在,削弱了诗词的韵律感和节奏感,使诗词读起来单调,缺乏变化。
在古典诗词中,不乏撞韵的例子,甚至一些大家的、我们耳熟能详的作品,也有撞韵的情况。如:
初春小雨 韩愈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好去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泊船瓜洲 王安石
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另,李白、杜甫、孟郊、韦应物等等,他们的作品中均有个别撞韵的情况。那么是否因为大家们的作品也有撞韵的情况,所以撞韵就不算毛病不算问题了呢?我觉得不能这样认识。必须看到,大家们的撞韵作品毕竟是极少数,是个别的情况,不能以偏概全。杜甫的诗有1445多首,其中撞韵的也不过几首而已。撞韵和不撞韵显然是一对矛盾,假设杜甫的诗有10首撞了韵,1435首没有撞韵,如果我们肯定了这10首诗,那无异于是对另1435首诗的否定。我们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森林。
不得不承认,就诗词格律规则而言,撞韵(包括四言一法、同音字韵尾、不规则重字等)并不犯规,但不犯规不能等同于好,合格不能等同于优秀。要知道诗词的理论本身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近体诗的规则,也是后来人们根据美学规律总结概括出来的。早先时候人们写的诗词并不是近体诗规则规定的那个样子。比如《滕王阁诗》: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 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 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这首诗中间出现了换韵,如果忽略换韵,这几乎就是一首很标准的格律诗。谁能说这不是一首好诗呢?但是后来这样的诗基本上没有了。更早的时候,古诗词中还有一类诗,一韵到底,并且句句押韵,那就是“柏梁体”。这种诗后来也销声匿迹了。柏梁体的消逝,似乎可以成为撞韵不合理性的佐证。因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诸如撞韵一类的问题。“撞韵是毛病”的说法虽然以前没有(待考),不一定现在就不可以有;现在没有,不等于今后就不会有。要用哲学和美学的思维来指导诗词的欣赏和创作。事实证明,凡违背哲学和美学思想的艺术,即使如爆竹般能够昙花一现,也是没有生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