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论诗 > 详情
湖边小镇   0岁
  • 注册日期:2010-08-16
  • 最近登录:2023-05-01
  • 粉丝人数:448
»个人空间    »留言板

最新帖子

【原创】【唐颂】律构的简单规则

湖边小镇 发布于2019-05-07 00:02   点击:877   评论:2  
.
人们何时才能提高对于各种律构的认知?
.

【唐颂】律构的简单规则

——与潭州雨梦先生商榷及兼复其他质疑(七)



在诗友林晚風先生的《步韵唐颂对词谱格律的我见http://www.52shici.com/posts.php?id=226409中,潭州雨梦先生认为:


1.“王维送元二使安西为七绝折腰体诗,入词谱为【阳关曲】”;


2.“白居易在【金针诗格】提到了平头诗,称之为齐梁格:

‘诗有齐梁格 四平头,谓四句皆用平字入是也;两平头,谓第一句第三句用平字入是也。’

雨梦按:此处平字应指同声(同平或同仄)字也。 二.两平头诗:第一句和第三句平头也。今之所谓折腰体。 ”;


3.“雨梦按:

平头诗,诗之别体也。其两平头诗即今所指之折腰体。绳之正体皆失粘诗也(古失对失粘统称为失粘)。此体诗不仅存在于绝句,亦存在于律诗,如八句折腰体,顺风调,四柱头体皆失粘之诗也;而江左体则为失对诗也。

本文所述,仅为向诗友介绍一种被人遗忘的旧体,了解后不至责古人诗出律。今人为诗,当以正体为是,断不是提倡此体也。”;


4.“任何两联四句的的结构,都不存在【诗格】的【七绝】‘折腰体’,他们应该归纳于【词格】行列!

不支持这种说法。唐白居易早下定义,称为齐梁体。”。


同时,潭州雨梦先生还列举了一些古人作品,似乎证据确凿!但《云翔诗谱》认为,潭州雨梦先生的一些提法似乎不妥?云翔愿与先生逐一探讨并商榷。

第一篇已经探讨了其一,详细请看:《与潭州雨梦先生商榷及兼复其他质疑》http://www.52shici.com/posts.php?id=227100

另外《与潭州雨梦先生商榷及兼复其他质疑(二)》http://www.52shici.com/posts.php?id=227243

此外还有《与潭州雨梦先生商榷及兼复其他质疑(三)》http://www.52shici.com/posts.php?id=227361

续篇《与潭州雨梦先生商榷及兼复其他质疑(四)》http://www.52shici.com/posts.php?id=227506

续篇《与潭州雨梦先生商榷及兼复其他质疑(五)》http://www.52shici.com/posts.php?id=227669

续篇《【采莲子】“正本清源”路漫漫!》(六)http://www.52shici.com/posts.php?id=227437


与潭州雨梦先生一系列探讨的焦点,其实就是如何区分【诗格】与【词格】的格律关系,《云翔格律谱》倾向回归格律的本质,无论历史上是如何称谓、如何划分的,从律构上讲,【诗格】与【词格】是有明显区别的,最主要的是,对于两联四句的律构,偶数句是单双尾交错入韵,属于【诗格】;如果是相同句型入韵,则是【词格】。

也就是说,任何两联四句的的结构,都不存在【诗格】的【七绝】‘折腰体’,他们应该归纳于【词格】行列!

【词格】律构的定义,与“平头”体无关,与唐白居易早下定义的“齐梁体”无直接关系,但存在部分重叠。

有人不解,争论这个有意义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能提高对【词格】的认知,那么就可以接受唐代的作品中,有很多被规划在“古风诗”行列的作品,其实是【诗格】与【词格】的混搭,其结果就是“诗”与“词”融为一体,诗词不分家!《云翔颂谱》将这种格律形式,定义成【唐颂】,是中华古典格律体的一种独立格律体裁。

建立这个概念后,非常有助于格律的多元化搭配,拓展律构的空间,请看【唐颂】律构的简单规则:


《云翔颂谱》通过对古人作品论证,得出【唐颂】的简单规则:基本上遵循两联四句为一个单元,简称为:组(叠)

总体律构按组(叠)的方式有规律的增加与减少,并且原则上以组(叠)的方式换韵,特别注意:
.
       组(叠),可以是交替韵律,即两联入韵句型不同,单尾句型转双尾句型(或者相反)——【诗格】;
       组(叠),还可以是统一【主韵律】,即两联的入韵句型相同——【词格】。
.

除此之外,【唐颂】还有一个特点,这种组(叠),通常使用三韵制(多数情况下),即每一组(叠)的首句入韵。

【唐颂】的最大优点,就是不用考虑对,但不反对使用,《云翔颂谱》鼓励使用对仗。

古人的【唐颂】作品,经常夹带着同句拗救


未完待续


推到展厅 礼物 打赏 赞(3) 查看   收藏(0)    

最近访客

发表评论

网名: 未登录网友 请先登录
呼朋唤友 (@好友)   【表情】
(严禁发布涉政敏感内容 《用户条例》

评论列表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004号

用户登录...
查询邮箱...

请输入您的网名:   


请输入飘红理由

1、飘红的版主达到两位,标题会变红;
2、加精的版主达到三位,才能显示“精”字图标。
3、飘红鼓舞士气,加精保证水平。请各位版主把好质量关。
填写举报原因
请简要说明为何举报


  
移动贴子
将贴子移到
说明:因缓存的关系,贴子移动后,列表可能不会实时更新,请等待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