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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诗词改革不能因噎废食

卧龙老乐 发布于2019-08-19 11:19   点击:1120   评论:13  
作者:易行 转自《中华诗词》2019第1期
诗评家谢冕先生在《新诗与时代同行》的访谈录中谈到他“不主张现代人用旧体诗形式写作”的原因,一是“现代人没有文言写作的习惯,没有古典文学的背景和素养,写成老干体、民歌体”;二是旧体诗变革“没考虑形式问题,保留旧形式,五言、七言、律诗束缚太大,丰富的新内容装不进去”。谢冕先生的主张和看法虽然有失偏颇,但他也指出旧体诗词改革几乎止步不前的症结所在:一是语言不易入时;二是格律束缚太大。怎么办呢?总不能因噎废食吧!
其实,诗词界早已开出治“噎”的“药方”:一是诗韵改革,“知古倡今”。即提倡用普通话声韵作诗,其实质是提倡用普通话作诗。普通话即华语,系法定的中华民族的通用语言,用它作诗既解决了汉语特别是汉语的文言难问题,也解决了汉语声韵中入声字的问题。二是诗词格律的“求正容变”。定型于唐宋时期的诗词格律,不仅适用于带有入声字的汉语,也适用于“入派三声”的普通话,即华语,是近千年来诗词创作总结归纳出来的“黄金格律”。但这一格律并非不许变通的金科玉律,恰恰相反,它是容许在确保底线情况下的“不得不变”。以五七言格律诗为例,五绝:四句,每句五字,第二、四句押平声韵,第一句可押可不押;五律:八句,每句五字,第二、四、六、八句押平声韵,第一句可押可不押。七绝七律与五绝五律不同之处为每句七字。这样一来能“求正”的尽量求正,因内容和词语的限制,不好求正处则容变,作诗不就容易多了吗?
因为旧体诗说到底是口头文字。《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咏)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就是说诗是用来言志咏歌的。为了方便言志咏歌,诗宜短小精练,有较为固定的格式,有跌宕回环的乐感等,这恰恰是五七言格律诗的优势。至于说“丰富的新内容装不进去”,也不尽然。首先,诗,特别是短诗,它的主要任务是用来咏怀的,不是叙事的。其次,短诗充分利用自己的含蓄、意象语言和省略、跳跃等修辞手法,可容纳比同等文字的散文、小说等多得多的内容。例如毛泽东的七律《长征》等。
综上所述,“旧体诗形式不宜论”可以休矣!但旧体诗改革创新的步伐还要加快,千万不要辜负党和国家加大力度扶植中华诗词的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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