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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斯宾诺莎

好了堂主人 发布于2019-11-11 11:23   点击:4884   评论:0  

 

斯宾诺莎

 

1632-1677

 

斯宾诺莎其实是一个具有着高尚的人格且性情非常温和的人,但在他生前和死后的一个世纪里却被看成了一个坏得不能再坏的人。他本是个犹太人,却被犹太人从犹太教会堂中驱逐出来。尽管他的哲学中有着太多“神”的观念,但他还是被正统的基督教徒们斥之为无神论者。莱布尼兹与他私教很深且从他那里受益匪浅,但却没说过一句称赞他的话。可现在想起来,这又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他的生平很简单。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西班牙商人,后来为了逃避政府和天主教会的迫害先逃到葡萄牙然后又来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他出生在荷兰,后进入当地的犹太人开办的神学院学习,因此不仅精通希伯来文,还在犹太法典和哲学上具有了很高的造诣,并开始对正统的犹太教信仰产生了怀疑。当时的犹太教会中有人要他隐匿住自己的怀疑,并答应每年给他一千弗罗林作为报酬,但他拒绝了。于是,那些人便想暗地里把他杀掉。谋杀没有成功,那些人便开始没完没了地咒骂他。于是他只好从阿姆斯特丹去到海牙,在那里靠着磨制镜片来维持生活,过着一个个虽然孤独寂寞却平静的日子。他的生活极为俭朴,对金钱表现出一种漠然的态度,有些人虽然不喜欢他的哲学,但对他的为人却赞不绝口。当时的荷兰是个自由的国度,政府对他很是宽容,即便他曾一度站在德维特家族一面来反对奥伦治公也是一样。他在四十四岁那年因为患上了肺痨而悄然离世,实在是太令人为之惋惜了。

他最重要的著作《伦理学》一书是在他死后才出版的。他生前出版的两部著作是《神学政治论》和《政治论》,前者是圣经批判和政治批判的一种奇妙的结合,后者则是一部专门的政治理论著作,其中对自己的政治理论观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尽管斯宾诺莎与霍布斯在气质上很不相同,但他的政治学说却和霍布斯的国家主义一脉相承。他认为在自然状态的人类社会里因为没有法律也就没有是非,在君主制的社会里作为主权者的君主是没有过错的,教会在国家面前应该处于从属地位。他反对一切与主权者作对的行为,哪怕那个代表着国家主权的政府是个坏政府也一样,他还举出了英国历史上的许多实例来以暴力来反抗威权会产生怎样的恶果。只是在如何看待民主制这一点上他与霍布斯有了不同,在他看来民主制应该作为君主制的一种补充而存在,所谓民主,是指民众不应该为国家牺牲所有的权利,尤其是思想和言论的自由。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讨论了三个不同的主题:先是形而上学,然后是心理学,最后才是伦理学。他的形而上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变体,心理学带有霍布斯的遗风,只有伦理学别具一格。他与笛卡尔的关系和普罗迪诺与柏拉图的关系有一些地方很类似。笛卡尔是个多面手,求知欲极强,只是对道德不大感兴趣;虽然也力图为正统信仰找到一些依据,但这些依据也可以反过来被他人利用,如同柏拉图被卡尔内贾德利用一样。斯宾诺莎则不同,他也不乏对科学的兴趣,甚至还写过一部关于彩虹成因的论著,但他最关心的还是宗教和道德问题。他从笛卡尔以及与笛卡尔同时代的一些人那里接受了一整套带有机械唯物主义色彩的物理学,并努力在这一框架之内去为真诚和善良的心性寻找一片领地。这真称得上是一个壮举,即便不成功也应该得到人们的称颂。

斯宾诺莎创造了一个巴门尼德式的哲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实体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然神,除此之外任何事物都不能独立存在。在笛卡尔的哲学体系中存在着三个实体,即神、精神、物质,其中神是精神和物质的创造者同时也可以成为精神和物质的毁灭者,但除此之外精神和物质又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而它们的存在方式可以由人的思维来决定。斯宾诺莎不同意笛卡尔的这种观点。在他看来,思维本身也是神的属性,除此之外神还有着无限个其他的属性,只不过神的许多属性是人所不能了解的罢了;也就是说,神是无所不在的。在他看来,个别的灵魂和单个的事物不过是神的一些零碎的表象;也因此,基督教徒们所说的个人的永生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人所能做到的不过是把自己与神的距离努力缩短到尽可能短的程度、即努力去达到与神合一的境界而已;一切的确定皆否定,完全肯定性的存在者只能有一个,那就是神;神是绝对、无限且永恒的存在。这也就是所谓的泛神论了。

由此看来,一切事物都受一种逻辑的必然性支配,不仅在精神世界里没有所谓自由意志,在物质世界里也没有纯粹的偶然,所有的事都只是神之本性的体现。但这样的说法立刻招来一些人的质疑,有人愤然地问道:如果万事皆由神定,那尼罗杀死了他的母亲,这也是神指使的吗?如果万事皆由神定,那亚当吃了智慧树上的苹果,也应该是由神决定的,那人又为什么会有所谓原罪呢?如果万事皆由神定,所有的事情就都应该是善意的,那恶又该怎样来解释呢?斯宾诺莎回答道:所有的肯定都是善,所有的否定都是恶,否定只存在于神的创造物之中,到了神那里就只剩下肯定了,因此对于人来说是罪恶的事,到了神那里不过是一种不当的行为而已,至于原罪,那不过是神对于人的一种历练,否则神就不会把智慧树种植在伊甸园里了。这种说法虽然也被一些人以不同的方式表述过,但很难与正统教义去调和。斯宾诺莎不喜欢与任何人就这些问题展开辩论,只是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至于这想法有多么荒谬他也不去管,因此招来许多人的憎恨也是很自然的。

《伦理学》这部书里的许多说法所仿照的都是几何学的体例,先有定理,然后有定理和公理,最后还有通过演绎推理得出的结论,这使得这部书让人读起来会感到很吃力。作为一个现代的读者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他对于那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也能去一一地给予,对于那些的过程他们也自然会感到很不耐烦,往往是能将那些过程的开头和结尾读一读就已经不错了。主张一切事情全可以用几何方法来,这是斯宾诺莎哲学的精髓。我们不能接受他的这一说法,是因为我们不能接受他的形而上学,更不能相信宇宙各部分之间的都是合乎逻辑的。在我们看来,我们对事物的了解靠的是仔细的观察,单靠推理不可能认识到这个世界的真相。

《伦理学》的第三卷讲情感,认为正是过于强烈的情感迷乱了我们的心神,使得我们看不到真理的光辉。他说,每个人都在努力自己的存在,也因此便有了爱、憎和世间的纷争。然后他便开始阐述一种利己主义的心理学。他说,每个人都在盼望着被自己憎恶的人遭遇灾难,而且有的时候宁肯不利己也一样要损人,这一切都基于一种本能——自保;自私自利是我们生命中最为实在和最具有肯定性的东西,正是它将作为部分的我们与整体起来。

《伦理学》的最后两卷为【论人的奴性和不自由】和【论人的理性和自由】,写得非常有趣。我们的命运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外界的因素决定,又在多大程度上能有自己来把握;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被神所奴役,又在多大程度上享受着神所赐予的自由,这的确也是每一个人都想知道的事情。斯宾诺莎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都认为出现在人身上的任何不正当的行为都是由于无知造成的,而一个具备了足够知识的人做起事来出现错误的概率就会小得多,即便是遇到了对他人来说是很不幸的事,他也能将其当做是一件好事来看待。他认为情感若是产生于不正当的观念便会在人与人之间引发冲突,只有遵从理性生活的人才能和平共处;只有适度的快乐是善的,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可以被归入恶的范畴。他还把时间看成是非实在的东西,所以他认为与已成过去和尚未到来的事件有关联的情感都是不正当的观念造成的,诸如怀旧和希望等等,都是需要人努力去摆脱的东西。

按照一般人的看法,只要结局好的事就是好事,至于过程怎么样是不重要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好自然要比变得越来越坏更让我们满意,尽管在这两个背道而驰的变化过程中我们所能体验到的善与恶的总量是一样的。和成吉思汗时代人类遭遇到的灾难比较起来,我们自然会更关心世界上正在发生的灾难,因为这灾难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很可能也会波及到我们身上,当然我们也还会为了这灾难并未波及到我们身上而感到庆幸。但斯宾诺莎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我们这样的想法是非理性的。他认为这人世间发生的任何事情在神看来都是永恒世界的一部分,与时间没有必然的,因此我们也应该努力像神一样来看待这些事,努力地将时间忘掉。这时,如果有谁站出来说我们之所以更关注未来而不是关注过去,是因为我们已经不能改变过去而只能去改变未来;那斯宾诺莎就会说,只有无知的人才会试图去改变未来,未来和过去一样都是被神规定好了的,要发生的事一定会发生,不要发生的事一定不会发生。这实在是太有一点消极了。

其实,斯宾诺莎之所以这样说该是想把人从对未来的恐惧中解救出来。他说,一个自由的人并不总是想到死亡,他的智慧不是为了死而是为了生而存在的。他还说,我们所遭遇到的事只要是因为我们自身的存在而产生的就是好的,只有从外界强加给我们的事才是不好的,或者说是坏的;好的就是善的,坏的就是恶的,没有外界的原因,恶不可能降临到人的身上;所以很明显,宇宙整体遭遇不到任何恶事,因为对于它没有外界,只有人作为万有自然的一部分才会面对太多的外界,对于那些必定要降临在我们身上的恶事除了漠然地承受之外只有借助理性来把握它们,由此将被奴役的状态变成自由的状态。

《伦理学》的最后一卷将这一说法阐述的非常透彻,斯宾诺莎的一生也仿佛正是对这一说法的诠释。他不仅相信自己的学说,同时也抓住一切机会去实践自己的学说。他从不会因为什么人或什么事生气和发怒,偶尔与人讨论起问题来也只是努力去说服对方而不会和对方大吵大嚷。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表现出了足够的镇定,像往常一样与身边的人谈论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和《斐多篇》里描述的那个临死之前还要大闹一番的苏格拉底完全不同。

斯宾诺莎也不像斯多葛派那样反对所有的情感,他所反对的只是那种超出平常的过于强烈的情感,因为他认为这样的情感会使我们失去理性,也因此会让我们在面对外界事物的时候处于被动的状态。他说,用理性去理解这个世界,可以帮助我们控制住自己的情感;用理性理解我们自己,便可以使我们更加理解神并热爱神;这是一种理性的爱,是思维和情感的结合,是一种至上的欢欣,因为其中不含有任何否定的因素;甚至在这个时候,人与神已经是一体的了。

他还有一句名言是“爱神者不期待神的回报”,歌德在对斯宾诺莎没有什么了解的时候就开始把这句话当成了自己的座右铭;但这句话并不是一般的警示语,而是斯宾诺莎全部哲学的结论。他说的不是爱神的人不应该而是不会去希求神的回报,因为神并不是你希望它怎样它便怎样的;神没有情感,因此也就没有痛苦和快乐;神谁也不爱,谁也不憎;或者说神只爱自己,憎自己,而且爱与憎在这里是同一的;这不是道德的教训而是逻辑的必然;否则,神也就不成其为神了。

至此,斯宾诺莎已经为我们开出了一剂控制自己情感的“良药”:精神上的不健康和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幸,往往是因为对有限事物过分的爱造成的,要想避免这种不健康和不幸,就要在理性的基础上建立起对永恒事物的爱;有了这种爱,憎也就被化解掉了;而且,即便是在人死去之后,仍会有与人相互着的某种精神永恒不灭,或者说至少会有某种观念将这个人或那个人的本质属性以永恒不灭的方式表现出来;当对神的理性的爱被一个人体验到了的时候,他的生命就已经以精神的形式进入了那个永恒不灭的世界,直到最终与神成为一体,那将是他的人生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伦理学》以这样的话作为结尾:

 

“贤达者会按照永恒的必然性去认识世界和他自身的存在并因为这种存在而感到满足,这是一条虽然走起来十分艰难但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到达终点的道路。但最艰难之处还不在于它的难行而是在于寻找到它的起点,因为它的起点所在的地方也许正是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那个地方。”

 

    但斯宾诺莎没有想到的是:人或许是或必然是天地间所有神性的集合体,而一个单个的人或许还可以通过某种偶然性所获得的自身的禀赋和努力实现对神的超越;也因此屈原可以“与日月同辉”,李白又可以“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那是其他的人通过再大的努力也无法做到的,甚至也是神无法做到的,这或许也正是人之存在的最伟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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