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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黑格尔

好了堂主人 发布于2019-12-11 06:17   点击:1335   评论:1  

   

1770-1831

 

黑格尔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这个运动是由康德为起点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康德的体系,也就不会有黑格尔的体系;虽然,黑格尔对于康德的体系也提出了许多的批评。当初,黑格尔哲学对整个哲学界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十九世纪末的美国和英国,那些一流的经院哲学家大都是黑格尔派。在纯哲学领域,许多新教神学家也大都接受了他的学说。他的历史哲学也对当时的和其后的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克思在青年时期也曾是黑格尔的信徒,在他所创立的那些学说中也还保留着许多黑格尔哲学的元素。虽然我们现在可以把黑格尔哲学说得一无是处,但也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的伟大和他的学说在哲学史上所占据着的重要地位。

他是普鲁士人。他的一生并不具有太多的传奇色彩。青年时代,他热衷于神秘主义,他后来的许多见解仍然带有着不同程度的神秘色彩,不过是被理性化了而已。他先是在耶拿大学做无俸讲师。他的《精神现象学》一书就是在耶拿战役开始的前一天在耶拿完成的。这之后他又去纽伦堡大学做了无俸讲师,直到临死前才在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分别作了一年的教授。他年轻的时候曾经蔑视普鲁士王而崇拜拿破仑,但到了晚年的时候他却成了一个普鲁士王的拥护者。

早年对神秘主义的热衷使他保留下了一个信念,即世界并不是一些独立单元的集成体。在他看来,事物在外观上呈现出来的自立性只是一种令人喜欢的图景,除了全体之外的任何东西都不能被称为实体,因为它们都包含着不实在的成分。但他也并不把那个全体看成一个单纯的实体,而是将其想象成一个类似于有机体的复合体系,因此使自己与巴门尼德和斯宾诺莎区别开来。也因此他不相信时间和空间的实在性,因为如果时间和空间是实在的,就会从那个整体中分离。所有的这些想法都被他称为是自己在洞察这个世界时得到的收获,但也自然就带有了许多非理性的色彩。他还断言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但他所说的现实并不是经验主义者所说的那种现实。他认为只有将事物作为全体的一部分从而使其改变了个体面貌而且呈现出了全体之面貌时,这事物才成了真正的现实,其存在也就同时具备了它的合理性。当然,这句话也可以被反过来说。

那个所谓的全体,后来又被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理念,而且是一个精神的东西。这也就把斯宾诺莎所主张的那个还带有着些许唯物主义色彩的全体观摈弃掉了。

黑格尔同历来其他曾抱有类似形而上学观点的人有两点区别。一是强调逻辑。黑格尔认为,实在物的本性从它必须不自相矛盾这一点上就可以被推演出来。另一点区别与前一点密切相关,被他称为辩证法的三元运动。他的最重要的著作是《逻辑学》,要想正确理解他对一些问题的见解,这两部书是非读不可的。

他明确地说,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是一回事,但这里的逻辑学和一般情况下所说的逻辑又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他说,任何平常的谓语,如果我们认定它可以限定主语所包含全部内容,那它就一定会是自相矛盾的,也因此,那主语所代表的事物也就是并不实在的了。以巴门尼德的学说为例,巴门尼德学说认为,唯一实在的太一是球状的。但黑格尔却认为,任何东西如果没有边界就不可能是球状的,而除非它的外界还有什么东西存在着,哪怕只是虚无的空间,他也才可能被认为是有边界的;因此,说太一是球状的,因为谓语是自相矛盾的,那主语所代表的事物——太一也就是不实在的事物了。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个更粗浅的实例:比如你可以说某人是你的舅舅,这没有问题;但假使你说宇宙是你的舅舅,问题就来了;因为舅舅是相对于外甥而存在的,他们是两个相互分立的人,而宇宙却是一个整体,他不可能来与他的一部分来分立。

对于那个三元运动,他也同样很明确地解释说,其一是认识始于感官知觉,感官知觉中只有主体对客体的意识;其二是主体又通过对感觉的怀疑和批判使认识的主体变得更具有了实在性;其三是也因此,自认识也就成了认识的最高形态,且因为这种自认识已经具备了全体性,也就因此而具备了绝对性,在它之外也就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再去认识了。

在黑格尔看来,在最好的思维过程中,人的思想将畅通无阻;真和假将不再是对立物,因为没有任何事物全假和全真。如像凯撒是在哪里出生的这一类的问题,自然会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在那里存在着,但也只是在某种意义上是真的,在哲学的意义上却未必。从哲学的意义上讲,真理就是全体,作为个体的东西,无论我们对它做出怎样的判断,都会有虚假的东西残留在其中,也因此都是不实在的。再有,作为个体的实在性的大小取决于它参与全体存在的程度,随着理性的增加,这种参与的程度也就会相应加大,直到完全融入到全体当中,也才可以说自己是实在的了。

《逻辑学》的末尾所讲到的绝对理念,是一种与亚里士多德的神类似的东西。用黑格尔的话说,绝对理念就是人对自身的全部认识,是对思维的思维,因为除此之外便不会再有可被我们思维的东西了。据他说,精神是唯一的实在,人借助对自身的思考使整个世界的面貌向自己呈现出来而形成的东西就是那绝对理念的本质,它是主观理念和客观理念的统一体。

黑格尔哲学还有一个奇妙之处,这也是他的哲学与柏拉图或罗提诺、斯宾诺莎哲学的不同之处。他认为虽然终极实在——即那个全体是没有时间性的,而时间无非只是在我们看不到那个全体时而产生的一种幻觉,但时间延续的过程却与纯逻辑的辩证法过程有着密切的关联,因为整个世界的历史正是朝着绝对理念的方向发展的。这也正是被黑格尔在他的《历史哲学》中发挥出的观点。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观点,使发生在人间的种种变革具有了一种统一性。只是令人奇怪的是,一种被说成是属于整个宇宙的进程竟然会全发生在了地球上,而且,依照黑格尔对普鲁士的肯定的说法,还要大部分都发生在地中海附近,这难道不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吗?难道整个宇宙都是按照黑格尔的哲学在运行,甚至是因了他的哲学而存在的吗?

据黑格尔说,按伦理和逻辑双方面的意义来讲,整个世界一定是随着时间的延续由不甚完善向着较为完善甚至绝对完善的方向发展着的。甚至在他看来,伦理和逻辑也是一致的,即它们的完善都在于要形成一个整体,没有参差的边缘,更没有独立的部分,像人体一样多了什么不行少了什么也不行,或者更像是神一样,是一个各部分之间相互依存、都趋向于一个单一目标的有机体。这既是逻辑的完善性,也是伦理的完善性。

黑格尔的原话是这样的:

“绝对理念正如同灵魂向导默久里神,是全世界所有人的领袖;而精神即这位向导的必然的意志,是种种事件的策划和设计者。按照他们所拥有的职能来认识它们,便是我们工作的目的。”

“哲学在关照历史发展时为我们带来的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理性。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使历史的发展成为了一种合乎逻辑的过程。这一观念对历史发展本身来说也许只是个假说,但对于哲学来说却已成为定论。我们依靠哲学的思辨可以,如果不考虑宇宙与神的关系,理性即是一个拥有着无限力量的实体,是一切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素材,即推动生命由低级形式不断向高级形式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

“它是真实且永恒的,是拥有着无穷力量的存在。它显现在我们面前。在这个世界中它是最为荣耀的,除此之外再没有比它更荣耀的事物了。”

然后是他对精神和自由的论述:

“精神及精神的发展过程,是哲学研究最实在的对象。把精神和物质加以比较,便可以理解精神的本性。物质的本性是重量,精神的本性是自由。物质在自己以外,精神在自己以内。精神是一种自足的存在,物质却总是有所欠缺的。”

“精神是什么呢?它便是一,是纯粹的同一性,这同一性既可以将自己与自己结合,也可以将自己与自己分开,并创造出无数个新的自己来。”

“历史就是对无约束的自然意志的约束,既赋予它主观的自由,又使之服从于一个普遍的原则。东方人的专制制度只承认一个人的自由,希腊和罗马人的民主制和贵族制只承认部分人的自由,只有日耳曼人的君主制承认所有人的自由,也因此只有日耳曼人的君主制才是最接近于完美的社会制度。”

“只有有法律的地方才有自由,所谓自由无非是指人们拥有了服从法律的权力。”

在这里,黑格尔将这个世界上最高级的精神角色指认给了日耳曼人。他甚至说:

“日耳曼人所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新世界的精神。其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绝对理念,即以自己的绝对形式作为其理想的自由。”

这自由被黑格尔解释得也太过于奇妙了,因为它所意味着的不过是使你不会被抓入到集中营里去而已。

黑格尔还把日耳曼人的历史分成了三个时期:第一期从先前到查理曼止,被他称为圣父王国;第二期从查理曼到宗教改革止,被他称为圣子王国;第三期从宗教改革到后来,被他称为圣灵王国。这个所谓的圣灵王国竟然是从镇压农民的暴行开始的,但黑格尔对这样的事却闭口不谈,而是对马基雅弗利大加称赞。这就使得黑格尔对罗马帝国灭亡以来历史的解释与德国学校教科书上的解释有了许多不同。因为在意大利和法兰西,虽然像马基雅弗利那样的少数人也曾经有过对日耳曼人的景仰,但在更多的人眼里日耳曼人却和野蛮民族没有什么区别,而且还被看成是教会的仇敌。一直到十九世纪为止,各拉丁民族还仍然要把日耳曼人看成是比自己文明程度低了一个等级的民族加以鄙夷。但德意志新教徒们却不这样看。他们把晚期的罗马人看成是精力衰竭的人,并认为日耳曼人征服西罗马帝国是使之走向复兴的重要举措。对于中古时期圣罗马帝国与罗马教皇的政治纷争,他们当然更要站在皇帝党一边,直到今天,德国的小学生们还被教导着对查理曼和巴巴罗萨要怎样怎样崇拜。在宗教改革后,先是德意志在政治上的软弱使得普鲁士的强硬受到了欢迎,然后是德意志逐渐摆脱了奥地利旧教的控制而在新教的领导下强盛起来。

黑格尔在对历史进行哲学思考时,心里想着的是迪奥都利克、查理曼、巴巴罗萨、路德和弗里德里希之类的人物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德意志也因此受到了他的高度赞扬。但尽管如此,他并没有把德意志说成是绝对理念的象征,而是把美洲认定为代表着人类之未来的国土,而且再没有哪个国家可以超乎其上了。在他眼里,当时的美洲还只是一片土地,因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还没有划分成贫富两个阶级,也因此还算不上有了真正的国家,这个问题将通过南北之间的战争来解决,所谓绝对理念也将就此被展现出来。至于有多少人会在这场战争中死掉,那倒不是他所关心的事。

在黑格尔这里,民族就相当于马克思所讲的阶级。他说,人类历史之所以要向前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是组成这人类的各个民族都拥有着其所特有的民族精神。在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会有某一个民族受托来完成绝对理念所赋予它的使命,即使历史的发展符合辩证法的要求。当然,除了民族以外还有对人类历史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个人,这些个人的人生目标一定是绝对理念的具体体现。他们无疑都是时代的英雄,如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等等。这些英雄人物无不是在战争中涌现出来的,也因此,人类历史的发展又无疑是由战争的方式来推动的。

黑格尔对民族的强调和对自由这一概念独特的诠释,最终使他成为了一个国家主义者。他的国家主义思想在他的《历史哲学》和《法哲学》中都得到了相应的发挥,其大体上是和他的哲学思想一致的。只是在他谈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时对国家的赞美,似乎是与他重全体、轻部分的思想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相矛盾。一般来说,人们对国家的颂扬是从宗教改革开始的。在罗马帝国时期,皇帝是被神化了的,国家也因此成了圣物。到了中世纪,因为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是教士,因此教会就被放在了国家之上的位置。到了宗教改革时期,路德因为得到了新教邦主的支持,则开始了相反的做法,即将国家重新放在了最高的位置上。路德所信奉的是埃拉斯图斯的学说,即主张国家是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其后的霍布斯也是个新教徒,进一步发展了这一国家至上的学说。再其后的斯宾诺莎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卢梭则更进一步提出了除了它自己之外国家不应该容忍任何其他政治组织存在的观点。黑格尔不仅是宗教改革的拥护者,而且还是非常激进的新教徒,也因此而走向了这一学说的极端。

他在《历史哲学》里说,国家所体现出的是现实存在最高水准的道德,它将人类拥有的全部精神都变成了物质、所有的虚幻都变成了现实。他还说,人的本质,即人的理性,是一种客观的直接的存在;一切可以被称之为真实的东西都是人的主观意志和外界的客观意志的统一,而这个客观意志正是要在国家身上通过法律和制度体现出来;如果说神是绝对理念在天上的体现,那国家就是绝对理念在地上的体现;而且,国家还是理性自由的体现,人正是要通过这样的一种客观方式来认识并实现自己。

黑格尔在《法哲学》论国家那一章节里把这一学说阐述得更为全面。他说,国家是道德理念的实现;它是一种精神,人类可以由此来思考自己并认识自己;国家是理性的产物,它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存在的,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利益而存在的社会组织;国家是一种客观的精神,个人只有在成为了国家成员的时候才能使自己的存在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伦理意义;国家存在的目的就在于使每一个个人都与自己结合起来;当然也会有不好的国家,因为它还不具备足够的理性,也因此还算不上是真正的国家。

由此可见,黑格尔为国家要求的位置和圣奥古斯丁及其旧教的后继者们为教会所要求的位置在大体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从不同的角度上看,旧教后继者们的要求似乎要比黑格尔的要求显得更为合理一些。首先,教会并不是偶然组成的地域性社团,而是靠其成员的共同信仰而组成的非地域性团体,因而其在本质上也同样是一种理念的体现。其次,教会只有一个而国家却有很多。即便所有国家都变成像普鲁士那样的专制国家,要找出一种说法来调节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仍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到了这个时候,任何的哲学空谈都变得没有意义了,也只好用战争来解决问题了。就此,黑格尔的国家主义也就只好再升级为战争主义了。

在全世界还没有变成一个国家的时候,却要好像全世界只有一个国家那样来谈论国家,这样的做法当然也是非理性的。因此在谈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道德原则之后,便必须面对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道德原则是什么这一问题。对此,黑格尔回答说,在对外关系上国家是一个个体,每个国家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都是独立的,这种国家的独立性对于组成这个国家的民族来说是最基本的权利和最崇高的荣耀;因此公民对国家的义务就是要全力来维护这种权利和荣耀,有时甚至要为其贡献出生命;也因此战争并不全是罪恶,因为它是可以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的国家行为。也因此,黑格尔反对建立用来避免战争的世界组织,因为他认为发生战争是一件好事。他说,战争既可以让人们认识到现世的空虚,还可以使得各民族的民族精神得到更好地发扬,这是和平所做不到的。由此,各种的国际联盟都被他否定了,因为国家与国家的争端只能靠战争来解决,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既不是法的关系也不是道德的关系而是一种自然的关系,每个国家的利益就是它自己的法律。

这便是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如果这样的说法成立,那一切的国内暴政和对外的侵略行为就都有了合理的借口。这当然只能是黑格尔的偏见,而且是与他的哲学自相矛盾的。

按照黑格尔的哲学逻辑,全体中含有的实在性和优越性一定要比部分中含有的多,而随着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这种实在性和优越性也就随之加大,这用来说明他喜欢国家而不喜欢无政府的个人集群是可以的,但这应该让他同样不喜欢无政府的国家集群而喜欢世界大同才对。同样,按照他的哲学逻辑,在国家内部,他应该更注重个人存在的意义,因为在他的所谓全体中个人并不消失,而是要通过与全体的结合而获得更充分的实在性。忽略个人存在的国家不应该是那个绝对理念的体现。

一个哲学家,如果仅仅是迫于逻辑而不得不得出其所不愿意得出的结论,那当然是可以被原谅的;但如果只是为了给那些国家掌权者的胡作非为借口而违反了逻辑就应该是无法被宽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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