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胡适明确指出,“吾国文学大病有三,一曰无病呻吟,二曰摹仿古人,三曰言之无物”。
胡适并痛斥古诗词“琢镂粉饰丧元气,貌似未必诗之魂”。所以,胡适大声疾呼,写诗应象写文章一样,要做到“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而这八条,基本上正是古诗词的大病根。
胡适提出,诗,就应该写的“读来爽口听来爽耳”。
鲁迅同意这种看法,鲁迅进一步表达了自己对写诗的态度,那就是要“易懂,易唱,动听,但格式不要太严,要有韵,但不必依旧诗韵,只要顺口就好”。
胡适还用少见的调侃的语调说:“古人叫做欲,今人叫做要;古人叫做至,今人叫做到;古人叫做溺,今人叫做尿”。
胡适在《谈新诗》一文中,建议人们断然摒弃古体律诗、绝句、五言、七言古体形式,并说:“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念,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胡适一再强调:“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很难想象不自由的形式可以表达自由的思想。
他在自己的新诗《尝试集》中表明了自己的写诗态度,“诗味在骨子里,在质不在文”,诗的内容才是根本,形式只是外在的东西,不必过份追求,真正应该追求的,是“追求诗的内容之进步”。要在诗里表达“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而这一切,都是古体诗所难以达到的,所以,胡适抨击古体诗“徒有铿锵之韵,貌似之辞”,“无实物可言”。
胡适对于那些“对落日而思暮年,对秋风而思零落,春来则惟恐其去,花发又惟惧其早谢”的诗格非常不满,指责其简直就是“亡国之哀音”。胡适对那些“胸中记得几个文学的套语”的家伙们痛加讽刺,曾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对古诗常用的套路加以打击,嘲笑满篇的“蹉跎、寥落、飘零、寒窗、斜阳、芳草、春闺、愁魂、归梦、鹃啼、孤影、残更”等陈辞滥调,是“最可憎厌”的文字。
所以,胡适提议大家写新诗。胡适自己带头,大写新诗,他的新诗集《尝试集》写的虽然水平不高,但在当时却大受欢迎,一出版就成了畅销书,连鲁迅都表扬说“警辟之至,大快人心”。
可见胡适要求国人抛弃古体诗绝非一人之见。
当然,胡适的新诗写的不好,他远没有郭沬若那样以新诗出名,闻一多甚至在给梁实秋的信中批评胡适的新诗,说看了胡适的诗,“几乎气得话都说不出”。创造社的穆木天就直接指斥胡适是中国新诗运动的“最大罪人”,连李敖都忍不住批评了胡适几句。支持者与反对者形成了“祸胡”和“胡祸”两个派别。
但这些批评并不表明胡适的方向错了。
后来的历史表明,古体诗正在被远远的抛弃,这并不是一种悲哀,恰相反,这是一件可喜的事情。
古体诗,且当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