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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硬读《随园诗话》(504)

真老实人 发布于2020-03-27 20:57   点击:335   评论:0  
解读诗词,不应该过于附会。

补遗卷四(九) 【原书补遗卷四·二八】

熊澹仙女子,不止能诗,词赋俱佳;以所天非解事者,故《咏萤火》云:“水面光初乱,风前影更轻。背灯兼背月,原不向人明。”作《广怨赋》云:“文采遭伤,久矣人皆欲杀;蛾眉致妒,何能我见犹怜?”《闻笛赋》云:“三更不寐,遥知思妇情深;十指俱寒,想见高楼独倚。”


熊琏,生卒年不详,清代乾嘉时才女。字商珍,号澹仙,又号茹雪山人,江苏如皋人。才慧命舛,苦节一生。家贫,晚为闺塾师,依母弟居。有诗词文赋传世,颇多佳作,罕为人知。集中屡有惊人之句,然造语过哀,读之泪下。有《澹仙词钞》4卷,《诗话》4卷,另有诗、文、赋各若干卷。诗词刻本于嘉庆二年(1797)初版,有翁方纲、法式善、罗聘等题词,可知熊琏大致生活年代在乾嘉二朝间。


所天,汉语词语,旧称所依靠的人。1、指君主或储君。《后汉书·梁竦传》:“乃敢昧死自陈所天。”李贤注:“臣以君为天,故云‘所天’。”2、指父。宋·方勺《泊宅编》卷一:“予生浙东,世业农,总角失所天。”3、指丈夫。唐·顾况《弃妇词》:“十五许嫁君,二十移所天。”


本人翻译:

(略)


真老实人言:

清代潘瑛、高岑《国朝诗萃初集》载:“熊琏自幼许配同邑陈遵,未几,遵染病痴呆。出嫁后,家贫不能给,半生依父母弟居,苦吟终身以自遣。学诗于诗人江片石,其诗切自身世,出于性灵,读之令人神凄骨悲,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袁枚在本条诗话解读熊琏《咏萤火》一诗,称是因其夫痴呆而作。就诗的文字而言,这个解释也不算牵强。但是,以熊琏甘愿出嫁(按:陈遵在结婚前已经痴呆)以全忠孝节义的心态,似乎不应该拿丈夫的智障来影射作诗。袁枚的这种诠释,表面上看是加深了对原诗的理解,而实际上却是对诗人形象的一种损害。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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