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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诗词艺术更是语言艺术皇冠上的耀眼明珠,不同阶段的历史风云把这颗明珠擦拭出不同的光彩。古诗、古体诗、近体诗 、旧体诗、新体诗等不同诗体各具特色,各持表现,异彩纷呈。
所谓古诗,广义而言泛指古代诗歌,狭义而言古诗就是古体诗的简称。很多人称谓诗体时习惯把古代的诗包括近体诗、古体诗都称作古诗,其实这是一种习惯性的不准确的称谓。
古体诗是相对于近体诗和现代诗而言的,是一个诗体的称谓,也称古诗、古风,包括早期的乐府诗(曲辞歌行体等),以及后期向近体诗过度的所谓“古绝、古律”等。古绝是指古体绝句,是相对于律绝(近体诗绝句)的一个概念(王力《诗词格律》)。古体的绝句可谓是律绝的前身,一首四句,互句不对韵,可平可仄韵,一韵到底。古律的提法较早是出现在宋 严羽的《沧浪诗话-诗体》,是相对于“今律”(近体律诗)而言的,形式象近体律诗的古体诗。它近似于王力先生所谓的“古风式律诗”,比律诗少了律句(也可用律句)、粘联和互句对韵的讲究。古律对仗可灵活,可有规律的换临韵(如辘辘韵、进退格等)。从表现看又不同于“入律的古风”(王力),入律古风多用律句且可换韵、可平可仄韵,不定句数。上述等等,对于古典诗歌作品而言,可以说凡不受近体诗格律束缚的都是古体诗。
古体诗的用韵是可押平韵也可押仄韵,但同韵的平仄声不能混押,上去声一般也不混押(偶有个例),入声字更不能与其它各声通押。可句句押韵也可隔句押韵,可一韵到底也可中途换韵。古体诗换韵一般换在奇句上,即首句入韵。一般二四六或更多句一换,两句一换时偶句必须沿单句韵。也有三句一换韵的,二三句也沿单句(一句)的韵。四句一换韵的第三句末字一般与韵脚平仄相反。由于古体诗的外延比较大,包罗万象,从时段上大致分为唐初近体诗成型前和近体诗成型以后。近体诗成型后人们写的古体诗受近体诗影响,基本是五七言句式多见,相对来说比较规矩,类似古绝古律的延长体。如唐王勃的《滕王阁》四句一换韵,首句都入韵(前四句三仄韵后四句三平韵)。但之前的古体诗特别是汉魏六朝时期的乐府古体,一至九言句均有(杂言体),换韵后首句不入韵的也很多(见《古汉语通论》汉魏六朝诗的用韵),相当于换韵换在偶句上,诵读起来韵律感较差。例如汉末文学家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行》,其中部分句子就是这样。因古风押韵的规则与近体诗不同,古风中好多今人读起来好像觉得不押韵的,比如早期《诗经》中的诗歌大都来自民间,基本上押得得都是当时的口语韵,其实有些是古人协韵之处,有些是古今读音的变迁,并非不押韵。所以今人作古体找不到韵脚那就不对了。另外,今人作古体,遣词用语还需有古色古意古味儿,像口语俗词之类同样是不适合古风中出现的。所以对于今人作品,不是说不合律的五、七言诗就都能称古体诗或古风。
所谓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格律诗,是指初唐之后逐步形成的一种严格讲究平仄、对仗和押韵的汉族诗歌体裁。为有别于古体诗而有近体之名。主要是包括大家比较熟悉的五七言律诗和五七言绝句及五七言长律(也有称词曲也属于格律诗范畴的),是唐代以后的主要诗体。最基本的格律包括:字数、句数、平仄、押韵和对仗(绝句不要求对仗)几个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点:1、每句必须平仄相间,同联的两句必须平仄相对,联与联之间必须平仄相粘,即“句内相间,联内相对,联间相粘”;2、除首尾二联外,中间几联必须对仗。3、一般来说,诗韵必须押同部到底的平声韵。关于其具体规则及相关知识大家都比较熟悉,这里不再赘述。
古体诗与近体诗都习惯被今人通称为旧体诗。是相对于现代诗而言的。 旧体诗不按格律写应当标注“古体诗”,或标注以“古绝”“古律”这样。古体诗不能标注“七绝(律)”,“五绝(律)”等字样,这是专门针对近体诗的标注方式,不能用于不合律诗体的标注。
“新体诗”的概念,一般文献只定义为近体诗前期一个相对于古体诗的称谓(也称永明体,是近体诗的前身)。其实新文化运动后一段时期,闻一多等提倡的现代格律诗作品也有称新体格律诗或新格律诗、新韵诗的。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在二十年代初胡适和闻一多、梁实秋等发起和倡导的,当时比较通行的一些诗歌及写法的泛称,所谓新格律诗派也称新月派。其特征是既不同于新诗的过度散文化,又不拘泥于格律诗四绝八律,五言七言,押平韵到底等,也无需固定的字句平仄韵式、对仗等,表达上相对灵活自由了许多。声韵上多倾向于新韵(民国版《中华新韵》、五十年代改革的汉语拼音方案及六十年代出版的《诗韵新编》等)。五十年代后期何其芳,臧克家(被誉为闻一多“现代格律诗理论”践行者)等名家进一步大力提倡现代格律诗,押韵也放的更宽了,句式结构也进一步突破了,所谓“相体裁依”(见闻一多1926年《诗的格律》,何其芳1954年《关于现代格律诗》等)。七十年代语言学家王力出版《诗词格律》,对近体诗的规则和规范的论述更加简明扼要,更适合现代旧体诗词爱好者学习和运用,同时期古典文献学家启功出版《诗文声律论稿》也深受旧体诗词爱好者的青睐。八十年代随着文化教育的全面复兴,近体的格律诗再次逐步得到推广和运用。上述期间各种新旧诗体及新旧韵式的写法与作品共存,包含受新月派影响突破句式格律规则,类似古风式绝、律的“新韵诗”:四绝八律、五七言,押平韵到底,但互句不讲对韵、不讲粘联、对仗放宽等。由于历史原因,此间作品量不太大。到二十一世纪初(2005年)中华诗词学会促成《中华诗词》编辑部颁布中华新韵,对发声和用韵有了权威部门进一步的统一认定标准,也就出现了现在人们写的新韵格律诗。文学发展与任何历史发展的过程一样,都是错综复杂的,有许多概念有类似或名同实不同的现象,有些概念界限不是那么清晰和绝对,这往往也是后人容易产生争议之所在。
曲主要指元曲(又称夹心),从地域上分南曲、北曲,后世又将元曲称为北曲。北曲包含杂剧与散曲,散曲也称为“清曲”,古代称之为乐府。是与杂剧和整套剧曲相对而言的。形式分小令(带过曲、重头及幺篇等)、套曲两种。
1、“小令”又被称为“叶儿”,是散曲中最早产生的体制。一般说来,小令是单只曲子,但还包括“带过曲”与“重头小令”。
2 、“带过曲”是同调、同韵、同题、不同牌,三个以下的单只曲子的联合。
3、 “重头小令”是同调、同牌、主题统一(每首可不同题)、首尾同句式、可不同韵,内容相关的数支小令联合而成的曲子,支数不限,而且各首可以单独成立。
4 、“幺篇”即后一篇,幺是后字的简写,是为前篇的解释或延续。同调、同牌、同韵、同题,重复前篇,只可重复一次。可换头。
5、“套曲”也称大令,也称散套(散曲套数)。一般同调、同韵、同题、不同牌,两支及以上组成,带尾声。套曲的体制有三个主要特征.
①由同宫调的两个以上的只曲组成,宫调不同而管色相同者,也可“借宫”.
②一般说来应有尾声.
③必须同押一韵。可以押邻韵,可以重韵。套曲中唯一可以转韵的是正宫九转货郎儿,其他套数必须一韵到底。套曲由于篇幅较长,可以包容比较复杂的内容,因此既可用来抒情,也可以叙事。
散曲有宫调(共六宫十一调),各宫调又有不同曲调格式,即曲牌。有的曲牌名称和词牌相同,有的是同名异实,但大多数不同。每一种曲牌都属于一定的宫调,亦有曲牌名相同但属不同宫调者(比如正宫端正好不同于仙侣端正好)。不同宫调有不同的“声情”,比如黄种宫富贵缠绵、南吕宫感叹悲伤、大石调风流蕴藉、小石调旖旎妩媚等。词也有宫调(唐宋时用二十八个宫调),有不同格式(词牌),词有称“单调、”双调”,是指文字内容段落一段、两端。也有称上下阙(段),三叠(段)(如柳永的《夜半乐》)、四叠(段)(如吴文英的《莺啼序》240字)等,双调(上下两段)的小令宋人也称重头小令。双调词上下片首句字数不同,下片的开头叫换头——换头词。双调词上下片首句字数相同,下片的开头叫重头——重头词。曲也有称“双调”,是指配曲的音律声调(属于六宫十一调)。散曲与诗、词相比,在形式上有以下特点:
①它与词一样,是长、短句形式,也可以摊破句式,词能增减字,曲也能在正字之外加衬字,更灵活,更适合使用口语。衬字一般加在句首或句中,不能加在句尾。
②曲韵与诗韵、词韵不同,用的是当时北方话音韵。协韵方法为通押一韵,不换韵。但是三声通协(平上去三声通押,入派三声),不通押则少见(曲调有特定者例外)。非韵脚的句脚用韵,在曲子里称赘韵,是可行的,且韵脚处不避重韵,而词则与诗相同,韵脚处是避重韵的。词依不同词牌,有的中途可以换韵(平仄声及韵部均转换),有的同韵部平仄声可以互押。词在仄声韵中,同韵部的上声韵和去声韵常常通押(入声韵一般都独用)。这些也与诗不同。
③散曲中规定对偶的句子,必须对偶。其形式比较丰富,除了偶句作对外,三句,四句,皆可对,还有隔句对等,词中也有累似情况,使字句在参差变化中又具有严谨的感觉。
现在人们填词基本是遵《钦定词谱》或参照龙榆生的《唐宋词格律》,依《词林正韵》或《中华新韵》、《中华通韵》,曲遵《康熙曲谱》及郑骞的《北曲新谱》,依《中原音韵》,或依《中华新韵》、《中华通韵》。《钦定词谱》和《康熙曲谱》均为清早期康熙年间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