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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平仄“基調”的內涵

謝池春 发布于2020-04-15 10:12   点击:700   评论:3  
晴嵐書室謝池春(沛文) 撰 


    《平仄「基調」的內涵》 
    晴嵐書室謝池春(沛文)撰 

●「基調」內涵:
1)「基調」即格律句平仄節奏的基本調式,以雙平或雙仄起句,兩兩交相遞進,分為平起式與仄起式兩種: 
平起: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起: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2)基調不限制句幅,可以建構單數字句,也可以建構雙數字句,故此基調只是任意長短的平仄韻律節奏,不是已成形句式。 
3)基調遵行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規則,逢雙數位必轉換平仄;此法則附屬於基調,不用以具體表述句法;此法則成為格律句概念的最高層次,高於成句細則,以規管、成就各種變通而合律句式。 
4)音步形態的識別:
※ 基調的句中律基本形態:
平平仄仄…… / 仄仄平平…… 
※ 馬蹄韻句腳律基本形態:
仄平平仄…… / 平仄仄平…… 
 
基本形態很清楚,句中平仄律是兩兩交替,而馬蹄韻則不是句中平仄律,只能是長聯複合句安排句腳的平仄交替韻律,而且只是多種句腳格律中的其中一種。
句中平仄律,是兩兩起步交替行進,遵循一三五二四六單寬雙嚴規則,自由靈動。馬蹄韻只合長聯句腳,兩頭尖平頂平仄頂仄是不變定式,不成形則不合格。
(另詳拙文)

……………………

● 基調的成句概念: 
【基調以尾調的配合而成句】
句子尾三字即“尾調”,皆為“雙單”(含單雙)式組合巧變形態,僅四種: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這四式以「雙單」(或「單雙」)規則形式構成,統稱為單數字句子的「尾調」,而雙數字獨立句子的句末,截取三字看,亦與此雙單結構形式暗合。理解標準律句的尾調標準式結構,以避免三平尾三仄尾。 因此,「基調論」會如此糾正時人論句律之病:凡五言句第三字不宜作第三字看,七言句第五字不作第五字看,即使十三言對聯的合律句,第十一字亦不作第十一字看……,盡皆作為尾調三字組的首字看待,尾調餘二字亦應如此類推,因不同句式的構成關鍵,在於尾調三字的各司其職。 
尾調第三字即句末字,為定韻字,決定用韻與否以及平仄;尾調第二字在單數字句中為守律字,份屬二四六分明地位;尾調首字為機變字,因處於一三五不論地位而具備應變機能,以之演繹“雙單”(含“單雙”)組合規律。因此以“基調論”之尾調巧變概念,闡釋律體句的構成,絕不需議論“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是非,因這句口訣是附屬於律體句基調的,是最高層次“憲法”。 論格律句,論者不能意識中只有五、七言詩句,律體句「規律」應能同時涵蓋詩、詞與對聯中不同數字(甚至雙數字句)的合律句子,否則,那就仍不算是格律句具涵蓋性的真正規律。 
必須讓初學者有最基本的句中「調」的概念,如此才能真正維護兩兩起句的傳統真諦,堅決抗拒馬蹄韻兩頭尖中間形似實非的,對傳統句律(句中律)的僭越。

近體詩的律詩與絕句,以基調加尾調構成四個基本的標準律句句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但近體詩只是格律體裁的一個種類,經常有論者向初學者這樣灌輸詩律:先只須記住如上四個基本句式便可組篇,似是而非,不去找尋基本規律。這四個標準句式是怎樣構築出來的?人莫能答,因這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忽視了最基礎性的知識。其實初學者須已有相當水平才能理解那四個標準句式的構成,實際上亦未必能穩準記用,强記句式亦終非良方。縱然囫圇吞棗地從句式的所謂解鐙、擷腰形態把這些標準句式記住了,也就是只限於五七言律句而已,沒有全面句律的宏觀視野與精準解構的能力,面對不同形態與句幅的合律句子,便茫無頭緒無從入手。
必須對初學者強調最根基性的「基調」概念與「調」「句」分離觀念,對基調內涵有所認識之後,才能談得上其他真正的詩律傳承。
……………………………… 

● 人們對句中平仄雙規的誤解:
不少詩友,由於誤解、成見而不認同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說法,仍然以為這只是啟蒙初學之用,不知它的實際意義遠遠超乎於此。不認同這說法的人,通常有幾點未覺醒的原因,略析如下:
一、誤解「一三五」「二四六」的意思,以為是實指這幾個數字。實際上,那只是代表性指稱:一三五者,泛指逢單數位置的字,其實可以是一三五七九……位置;二四六者,泛指雙位置之字,可以是二四六八十……位置。
他們之所以那樣錯誤理解,是因為心中只有五、七言「律詩句」,而忘記合律之句還有詞與對聯中其他不同數字的「律體句」。這種誤解,我發文指出過多次了,但是總不能引起他們作出深入一些的思考。

二、不少詩友因為心中只有五、七言詩律句的習性,對口訣中提到的「三」「五」二字特別敏感與抗拒,總是說「五言句第三字必論」、「七言句第五字不可不論」,這明顯體現出概念上的嚴重錯誤。人們完全不知道,五言第三字實不能作第三字看,七言第五字也不能作第五字看,而都應該作「尾調」(末尾三字組)的第一字來看待。如此類推,不只五言七言應該如此,九言、十一言十三言……其倒數第三字都應作尾調第一字來看待,因為標準式律句,尾三字有自己特定的規律,它們是一個律句之中的「特區」。這是他們永遠不理解,也不願意花時間去理解的地方,這種惰性令他們永遠將這個「一三五」口訣視為只是啟發童蒙之諺,實在不求甚解。

三、人們雖然知道律詩句的尾三字平仄應有的構成形態,卻看不出尾三字雙單式結構重要的「成句」功能:尾三字實際自成一個平仄「特區」,有此特區才能成其為一「句」,所以絕不能僵硬地視之為「七言的第五字」……等等,糊塗之極。「特區」也者,首先它不違「憲」(二四六要分明),其次它有它的特權,最能體現特權的就在這個「尾調」的第一字,它可因應末尾二字平仄而作出巧妙配合,避免三平與三仄尾,他們弄不懂,總在此糾結困頓,永遠只知道五言「第三字」必論、七言「第五字」必論,有眼不識尾三字特區,因而對「一三五不論」的說法一直頑抗不受,埋沒口訣的重大意義。

四、合律的長句,可以昔時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贺联為代表,此聯於拙著《普通話平仄通》(2004香港出版)書中亦曾經有過分析:

滚滚长江,流不盡/我族 四千 六百 餘年 無量 辛勞 無量血;……
茫茫震旦,要爭個/全球 八十 三萬 方里 自由 民主 自由魂;…… 
 
這裡,只取了原聯上下幅各前半部,還有後半各二十七字(後附),但闡釋句中律,僅此亦足說明問題了。
現所示上聯兩分句,平仄處理非常合律(下聯僅拗「萬」字,可寬容),第二句包括領字部分,完全符合兩兩交替的律句音步規則。三字領“流不盡”下領的十五字句:「我族 四千 六百 餘年 無量 辛勞 無量血」(中仄中平中仄中平中仄中平/平仄仄),正是不折不扣的五七言律句的延長,也是我“基調”倡論、律句萬用公式「基調加尾調」的最適切有力註釋(詳本人空間諸帖),句中節奏並非所謂的馬蹄韻。 上聯三字領“流不盡”為平仄仄,吻合我所說的律句“尾調”平仄雙單巧變的構成,這比下聯“要爭个”的仄平仄較好。雖然“個”對“盡”拗了,但領字平仄始終不必過份荷求,因語帶頓逗,故亦不必與下領句計論平仄交替。
律句長、短幅之構成緣由「基調」,即平平仄仄(兩兩)起步、交替行進,遵從一三五二四六單寬雙嚴的音步節奏規律,貫徹到底。這規律尤於此聯句的下領十五字明顯表現出來,從來不稱為馬蹄韻,標準律句亦從無「仄平平仄仄平…」這種平頂平、仄頂仄的所謂馬蹄韻節奏定式,今國人盲目附和謬論,實這新世紀才出現的荒誕。
今人只知於五六七言基本句式論律,而不知平平仄仄(兩兩)交替這種傳統“基調”,是不限制句幅,可以做出更長的合律句子來的。
更荒謬的是余某教授的“句中”馬蹄韻謬論。他在這個斷層新生年代,自壘高原以作濫觴,僭越傳統,誤盡蒼生! 
。。。。。。。
【附錄全聯】
滾滾長江,流不盡我族四千六百餘年無量辛勞無量血;放眼覘鍾山王氣,楚水霸圖,半壁奠東南;大野玄黃,已逐秋風齊變色。
茫茫震旦,要爭個全球八十三萬方里自由民意自由魂;舉手慶漢日再中,胡塵掃淨,雄師搗西北;卿雲糾縵,重安禹甸仗群材。  


五、因口訣確實直接衝擊當今對兩種句式的流行態度:一是避忌孤平句,二是接受古風「平平仄平仄」與「平平仄仄仄」句,成為人們拒絕認同口訣的藉口,卻不知這是自己一葉障目,不見森林的愚昧。
筆者的基調倡論,强調這個口訣的法則在律體中不可輕忽的重要性,自然必要觸及孤平句與古風句式,因「一三五不論」造成孤平句,「二四六分明」又不符合那種接納古風句的見解,所以人們當然不能認同這個口訣,因了這種成見,要他們重新去審視這個法則的必要性,是非常困難的,事實上,若沒有這個人人實際正在遵行的法則,就沒有今天的格律體式面貌。 
。。。。。。
人們憑甚麼去斷定一個句子是否律句呢?其實說穿了,無論詩人還是論詩人,都是剔除孤平與古風句式之後,暗地裡依據「二四六分明」這個原則去作出判斷的,但判斷完後便將這原則忘得一乾二淨,一轉頭又來批判「一三五二四六」雙規。世人一直無視這種「雙重標準」現象,是甚麼原因呢?很簡單,現代有影響力的論詩人,近如王力啟功等等大家,從來沒有過拙論中的「調」「句」分離概念,因而不知道實際存在律體句概念應有的三個層次(另詳拙帖專論),他們觀察句律,在這一角落沒有足夠的穿透力,以至令大眾對此一直處於鴻蒙狀態。

筆者這個「基調」倡論,雖然所言概念與道理至簡,卻正因大眾現狀之鴻蒙,所以要嘮叨贅言三篇,不敢懈怠,必須黽勉而為之。

六、必須强調,筆者宣揚這個口訣的時候提到孤平與古風句,是基於今天詩壇的這個主流現實不能不提,卻不代表我對這兩種句式的取向和態度,筆者將這兩式列為特殊句式,不作認同與否的評議。例如對孤平應該如何定義,對孤平之說認不認同,孤平只可以自救還是亦可於上句仄轉平先作他句救,筆者在基調與一三五二四六法則、概念層次等等系列論述中基本上不作取向評議,有心人應該另立專題論述,我是只就既存主流事實,客觀提到而已。

【晴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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