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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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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三不为:人情藏首不为,歌党颂国不为,道不同者不相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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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见听风赤脚二君有寄 [七律]   作者:柳莫之    简体 繁体

癸巳年六月初六,与听风秋歌先生和赤脚步行者先生小聚于鹏城茶楼,承蒙二位不弃,以为忘年,某深感荣幸,窃以为,有亦师亦友如二位先生者,夫复何求?自不必言,唱饮相和,自是大慰平生。
某与听风先生故旧,尝数次觥筹讨醉,去上次相约,一载有余,中有问候,情义不达。与赤脚先生神交已久,恨不得见,今得所愿,又于次日,赤脚先生诗以见寄,真如孟德公曰:幸甚至哉,歌以咏志!借先生韵,以尽其兴。

惯作浮萍苇上饮,而今怀赋怕登楼。
歌由白雪情中醉,客舍巴人兴底讴。
未道平生多怀忿,曾闻鞭辟满沉眸。
他年山水江湖里,看尽中华十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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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 2013-07-14 14:22 ,被阅读过 1582 次。    [举报] 自动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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