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对古代楚国灭亡前一百天内发生的一系列不该发生事件的叹息!
诗中的楚怀王整日沉迷于酒色;朝中大权落在王后郑袖和公子子兰手中;而郑袖爱财,与大臣靳尚等秘密接受秦国使臣的珠宝贿赂,采取不抵抗政策;公子子兰秉性忠厚,但缺乏智慧,盲从于父王和母后。
屈原一人激辩于朝堂之上,但他的良策逆语又有谁听呢?最后竟以藐视楚王和朝廷之罪被流放汨罗江畔,投江而亡!
诗中用“艾蒿相搏”来形容屈原与一群腐朽的平庸之辈的争斗,可谓再恰当不过。但也埋下了预言:遍身是宝的艾草,也不一定能争斗过适应能力极强的青蒿啊!
这一系列事变,戏剧性的发生在有几百年历史的“惟楚有才”之地----楚国,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难怪秦国七岁的小儿听了名震七国的楚之辩才屈原死亡原委后,都在耻笑他的无奈和楚王的无能!
为什么会“笑杀咸阳七岁儿”?因为在一个强大的秦国,举国勤勉,根本不会有如此荒唐事件发生。
历史无情的告诉我们:腐败、愚忠、内斗、不作为等理想、信念丧生的现象乃是亡国之兆,是没救的!
哀哉,不作为的楚王,腐败的王后,愚忠的公子,可悲的屈子,可怜的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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