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48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力量与国民党军队的力量的比较在增强。这时的国民党提出了国共和谈,希冀利用和平谈判之手段达到“划江而治”以争取时间,卷土重来。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向国民党提出了八项条件作为进行和平谈判的基础。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国民党反动政府的一切权力。
1949年4月,国共双方代表在北平进行谈判,在八条的基础上几经修改,达成《国内和平协定》,但国民党政府拒绝签字,于是,解放军强渡长江,解放大陆全境,国民党撤退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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