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平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662人,代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及国外华侨,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国人民政协筹备会主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向大会致开幕词,他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中国共产党代表刘少奇、特邀代表宋庆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代表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张澜、中国人民解放区代表高岗、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陈毅、民主建国会代表黄炎培、中华全国总工会代表李立三、新疆代表赛福鼎、特邀代表张治中及程潜、华侨代表司徒美堂等12人发表了演讲。会议听取了林伯渠代表筹备会所作的关于人民政协筹备工作的报告;谭平山所作的关于《中国人民政协组织法草案》起草经过和草案的特点;董必武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起草经过和草案;周恩来所作的关于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经过和草案的特点。会议闭幕式上,朱德副主席致闭幕词。《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国人民民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纲领还规定了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等各方的基本政策,毛泽东当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选举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会议决定五星红旗为国旗,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采用公元纪年,北平改名北京为新中国首都,会议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会议最后通过了《全国人民大团结》的大会宣言,这次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