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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古见“宪台猫”,今存“地厅狗”。——闲读《随园诗话》(95)

真老实人 发布于2020-10-17 20:58   点击:557   评论:0  
“走,我请你吃狗肉去!”

【原书卷十·四五】

余习国书,读十二乌朱,受业于邹泰和学士。记其《丁香》一首云:“春空烟锁缀星星,两树琼枝占一庭。交网月穿珠络索,小铃风动玉冬丁。傍檐结密人难折,拂座香多酒易醒。只恐天花散无迹,拟将湘管写娉婷。”又,《白云寺》云:“飞鸟没边孤塔见,乱山缺处夕阳明。”先生戊戌翰林,和雅谦谨,有爱猫之癖。每宴客,召猫与儿孙侧坐,赐孙肉一片,必赐猫一片,曰:“必均,毋相夺也。”督学河南,按临商丘毕,出署失一猫,严檄督县捕寻。令苦其烦,用印文详报云:“卑职遣干役四人,挨民家搜捕,至今逾限,宪猫不得。”


国书,此处指国家的法定用字。元·揭傒斯《题邹福诗后》:“余在阁中时,福又从林希颜学国书。”清·魏源《圣武记·卷一》:“故命文臣依国语制国书,不用蒙古、汉字。”元朝为蒙古文字,清朝为满文字。


十二乌朱,指满文字的十二个字头。乌朱,满语,头。十二乌朱,即十二字头。满文的拼写规则。也是十二个基本发音。


邹升恒,(1675年—1742年),原名登恒,殿试后改名,字泰和、太和,号慎斋。江南无锡人。康熙丁酉科顺天乡试南卷第一。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戊戌科进士,选庶吉士,馆试第一,授编修。官至侍讲学士。雍正十一年(1733年)任河南学政。授中议大夫。著有《借柳轩诗》。


和雅,温和文雅。《宋书·殷琰传》:“琰性和雅静素,寡嗜欲。”《旧唐书·文苑传中·贺知章》:“贺知章,器识夷淡,襟怀和雅,神清志逸。”


印文,释义:1、图章上或印迹上的文字;2、盖有公章的文件。《清会典事例·大理寺·会覈》:“凡应会三法司画题事件,刑部将稿面钤盖司印,注明缘由……用印文移送法司衙门画题,限十日内亦用印文送回。”


宪台,释义:官署名。汉称御史所居官署为宪台。唐龙朔二年(662年),改御史台为宪台,咸亨元年(670年)冬复旧称。御史官职的通称。后亦用为地方官吏对知府以上长官的尊称。


【闲言碎语】


阅读本条诗话,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十二乌朱”为何意思?感觉像外来语言的音译,想到了大名鼎鼎的金兀术。查了查资料,金兀术,乃汉人在评书里给人家起的名字,正确的名字是“完颜宗弼”,本名斡啜,又作兀术zhú、乌珠、斡出、晃斡出。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但没有“乌朱”之说。经请教群友,有高人提示,是不是与满族有关。此语一出,顿开茅塞。袁枚中进士后,选庶吉士,入翰林院学习,课程主要政务与满文。而邹升恒时任翰林院编修,应该是给袁枚上过课的老师。散馆时,袁枚因为满文考试不合格而未能选入翰林,外放知县。是不是因此故意把这位老师的养猫轶闻记录入书,我们就不妄测了。


邹升恒,出生于无锡望族。啥叫望族?啥叫书香门第?看看他家的家世,就知道了。人家这家世,颇令我等普通人家汗颜。


自明万历二年(1574年邹氏家族考取第一个进士邹迪光开始,接着其兄邹龙光于万历八年1580年中进士,和其二兄邹同光称“邹氏三光”。邹龙光孙邹式金中进士、与弟邹兑金同为为著名戏剧家。入清后,邹兑金子邹忠倚考中顺治九年(1652 年)状元。邹忠倚孙邹升恒考中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进士,孙邹士随、邹一桂同榜考中雍正五年(1727 年)进士,邹一桂为著名画家。邹升恒孙邹奕孝中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探花。邹氏一门八世八进士,且有状元、探花、传胪(二甲第一名进士)的累世鼎甲。至清末科举停办止,邹氏家族共有进士20名。邹氏后辈邹鸣鹤、邹炳泰,皆为晚清重臣。近现代家族著名人物有:实业家邹颂丹,经济学家邹依仁,昆虫学家邹钟琳,中医学家邹云翔,院士邹承鲁。呵呵,不说了,都是别人家的事情,我辈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诗话里记载了邹升恒爱猫的故事。“每宴客,召猫与儿孙侧坐,赐孙肉一片,必赐猫一片,曰:‘必均,毋相夺也。’”情形十分有趣,不知道这个孙儿是不是后来于乾隆二十二年高中探花的邹奕孝。倘如是,这位探花应该不会忘记了这段与猫同食的童年经历。当然,邹升恒也没有白疼这个孙子,邹奕孝后来官至内阁学士、工部侍郎。正因为有这个孙子的官职与奏请,朝廷才会给邹升恒诰赠荣禄大夫。虽然这已经是邹升恒的身后荣誉,但其坟茔、祭祀等都可以使用从二品官员的等级,这也是享了后辈的福了。


袁枚还说了邹升恒在河南商丘的官署走失了一只猫,严令地方官员四处找寻。地方某县令“苦其烦,用印文详报云:‘卑职遣干役四人,挨民家搜捕,至今逾限,宪猫不得。’”哈哈哈……这个县令估计也是烦到了极点,所以故意用公文形式加盖公章正式上报本县找猫情况,还故意将猫尊称为“宪猫”。要知道,在清代官场上,只有知府以上的官员才会被尊称为“宪台”,“宪猫”之说犹如“地厅级猫”,不能不让人忍俊不禁。不过,以我个人的经历,我觉得这位县官也是欺负邹升恒是个“学政”,相当于分管教育的副省长,且属于中央下派的挂职干部,对其升迁去留、民刑粮赋没有制约,所以才出此恶作剧的。倘若是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之类的官员,恐怕不敢如此作为。


为啥我说以我个人的经历可以这样判断?我在三十多岁时,任职某军区机关,某日,一位相熟的老乡突然从大院警卫营的连长职位平职调郊区某部。我觉得奇怪,询问其调动原因,老乡很伤感地告诉我:某首长家的一条狗走失了。上级命令必须找回。带着战士找了两天,渺无踪迹。首长把我单位领导找去一通训斥,还上纲上线的说,一个连的兵力,连个狗都看不住、找不着,大院的安全工作怎么能有保障?这狗要是个特务怎么办?不是让他从我们眼皮子下面逃走了吗?这样的人在这里当警卫连长能让我们放心吗?我单位领导压力很大,只得把我调出来,免得让首长看见我再发脾气。听完这席话,我们相对无语。古语有云:“宰相家人七品官。”在这个狗命比人贵的年代里,有“地厅狗”、“宪台猫”,当是与时俱进的表现。过了一会,我站起来,拍拍老乡的肩膀,大声说:“走,我请你吃狗肉去!”


附:清·宋照《白云寺阁次壁间张使君韵》:白云小阁与云平,开阁莹然眼界清。飞鸟没边孤塔见,乱山缺处夕阳明。僧投远寺烟中去,筏下空江镜里行。林外声声啼布谷,青郊应及试春耕。

宋照,清江苏长洲人,字谨涵,号喜墨。康熙五十七年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以撰文忤旨放还,归后杜门著书不缀。乾隆初,举鸿博,部议不准试,荐入《三礼》馆,以劳卒。有《礼经汇解》、《史闲》、《息轩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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