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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名妓诗集(14)苏三 [七绝(中华新韵,平起首句押韵)]   作者:乐蜀    简体 繁体

官宦子弟王景隆相遇苏三,因是同乡(根据记载两人同是河南永城人)一见钟情,过往甚密,并立下山盟海誓。在那里不到一年, 王景隆床头金尽,被老鸨赶了出门。苏三要王景隆发奋上进,誓言不再从人。王景隆发奋读书,二次进京应试,考中第八名进士。老鸨偷偷以1,200两银子为身价把苏三卖给山西马贩子沈洪为妾。沈洪就准备带苏三回故里。 沈洪长期经商在外,其妻皮氏与邻里赵昂私通,与赵昂合谋毒死沈洪,诬陷苏三。并以一千两银子行贿,知县贪赃枉法,对苏三严刑逼供,苏三受刑不过,只得屈忍画押,被判死刑,禁于死牢之中,适值王景隆出任山西巡按,得知苏三已犯死罪,便密访洪洞县,探知苏三冤情,即令火速押解苏三案全部人员到太原。

王景隆为避嫌疑,遂托刘推官代为审理。刘氏公正判决,苏三奇冤得以昭雪,真正罪犯伏法,贪官知县被撤职查办,苏三和王景隆终成眷属。后王景隆之父得罪权臣太监,苏和王只好回归老家永城。苏三有幸,传奇般地同王景隆团聚。

景隆独占玉堂春,年内花光万两银。
二次赴京终进士,夫昭冤案喜完婚。

注:玉堂春,苏三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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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 2020-11-18 00:04 ,被阅读过 1089 次。    [举报] 自动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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