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不忍睹,无所见闻。
功狗,典故名,典出《史记》卷五十三《萧相国世家》:“高帝曰:‘夫猎,追杀兽兔者狗也,而发踪指示兽处者人也。今诸君徒能得走兽耳,功狗也。至如萧何,发踪指示,功人也。’”后以“功狗”比喻杀敌立功的人。
维止。清雍正四年(1726),江西乡试主考查嗣庭引用《诗经》中“维民所止”为考题,被人诬告为“雍正去头”,获罪。依大逆罪本应凌迟处死,查氏因病死监中,故“戮尸枭众”,籍没家产。亲属16岁以上男丁皆斩,15岁以下及女性皆流放三千里之外。
标签:
最近读者
发表评论
请勿大段复制原文、请勿千篇一律、请勿过分溢美。(发纯表情不用审核)
诗友评论 (1)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