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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